5月22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大力发展储能产业,建设省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能源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根据《方案》,到2025年,广东省多元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将进一步完善,非化石能源将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消费比重达到约29%;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44%;电气化水平全国领先,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40%左右。此外,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和新型储能规模分别突破万亿元和300万千瓦。
《方案》提出,广东省将在全力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稳步提升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
为推动能源稳定供应,除加强油气和煤炭供应保障外,还需提升电力运行调节能力。在这方面,广东将推动建设适应新能源发展的新型智慧化调度运行体系,并支持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分布式发电等用户侧可调节资源,以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打造实时可观、可测、可控的需求响应系统平台。
同时,《方案》还要求加强能源储备能力建设,完善能源输送网络,并列举了系列能源保障项目,包括珠西南外环配套500千伏线路工程、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以及投产湛江、茂名、揭阳商业储备库等。
为推动能源体系低碳清洁化,广东将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光伏发电、陆上风电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并统筹新能源发电、配套储能,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到2025年实现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7900万千瓦。
未来三年,阳江沙扒、汕尾甲子、汕头勒门、揭阳神泉、惠州港口、湛江外罗、珠海金湾等约8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将新增建成,另有约12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将开工建设;新增投产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也将达到约1200万千瓦。
此外,《方案》还鼓励发展新型储能产业,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推进“新能源+储能”建设,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建立健全储能标准规范,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和电网调度运行机制;并积极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促进新型储能与大数据中心、5G基站、数字电网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应用,支持各地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虚拟电厂等试点、示范。
为构建科学节约的能源消费体系,一方面,广东将推动能耗要素向产业带动强、技术水平先进、绿色低碳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倾斜,并鼓励与推动“两高”项目通过“上大压小”“减量替代”“搬迁升级”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同时大力推动钢铁、石化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另一方面,广东将加快终端用能电气化。例如,在交通、建筑、工商业和民生等领域有序推进经济性好、节能减排效益佳的电能替代,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电动船舶试点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网络体系完善。到2025年,全省规划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4500座以上、公共充电桩25万个以上。
在构建能源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体系方面,《方案》提出通过加强创新能力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产学研用融合等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各市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加大氢能、智能电网、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等领域核心装备研制支持力度。
此外,广东还规划打造万亿新能源产业集群,在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的同时,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特别是在储能产业方面,广东将建设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中心,提升全产业链集聚化程度,支持钠离子储能电池技术研发;并加快氢气储运加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环大湾区核心区车用燃料电池产业集群。
最后,在能源治理方面,《方案》要求健全能源法规、标准体系,完善能源安全监管体系,推动太阳能发电、风电等领域标准国际化;并深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建立统一、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促进绿色电力交易,支持微电网、分布式电源、储能和负荷聚合商等新兴经营主体独立参与电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