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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12 阅读次数:

  今年年初,按照“目标紧扣、政策聚焦、加力提效”的原则,围绕工业强市十大专项核心工作,承接省“8+4”政策体系,结合“五链”融合实施意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及现代产业桥头堡、人才科创桥头堡政策,高目标引领,按照大稳定小调整思路,对大科创专项政策进行迭代升级。为加快推进迭代升级方案落实,保障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兑现性,市经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金融办、财政局,并征求智造新城、智慧新城和柯城区、衢江区意见,根据迭代升级方案,结合《关于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版)〉的通知》(衢经信转升〔2022〕17号),修订形成《“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3年版)》。

  一是进一步集中聚焦任务。围绕2023年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在全省“保二争一”总目标,承接省“8+4”政策体系,进一步统筹集成各项政策资金,与上级政策形成合力,将支持方向调整聚焦到扩大有效投资、科技创新和产业集群培育等方面上,护航打造工业强市2.0版。通过政策的加减乘除、结构优化,做到政策精准高效,杜绝“撒胡椒面”。

  二是进一步优化存量激励。围绕六大标志性产业链,重点鼓励存量企业技术改造,并整合优化原制造业投资项目、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等投资类支持政策,化繁为简、便捷高效,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带动效应,做优存量、做大存量。

  三是进一步提高兑现效率。全面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政策兑现再提速,按照“能快尽快、能早尽早”原则,在预拨机制的基础上采取分段累进兑现,确保80%以上政策即申即享、免申即享。

  根据狠抓企业梯度培育、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构建创新生态体系、推动企业数字转型、加快绿色节能降碳、打造良好产业生态等六项任务,对政策细则进行适当调整,最终形成“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3年版)47项。

  包含技改项目补助、工业机器人购置项目补助、企业5G应用和云服务项目补助、示范类制造业项目奖补、企业扩容增效奖补等5项政策。

  包含科技攻关项目补助、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补助、特别重大创新平台引进项目奖补、其他创新平台建设奖补、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新产品/新技术奖补、三首(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奖补、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奖补、科学技术奖配套奖补、科技大市场奖补、知识产权贯标奖补、专利奖补、专利导航项目奖补、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奖补、知识产权维权奖补、标准化战略奖补、“品字标”品牌奖补、驰名商标和商标品牌奖补、药品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奖补、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奖补等21项政策。

  包含数字化示范企业奖补、软件产品和资质奖补、产业大脑揭榜挂帅奖补、工业软件成果奖补等4项政策。

  包含绿色制造工程奖补、金融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贴息、碳账户贷款财政贴息、清洁能源应用项目补助、空调负荷调控能力建设补助等5项政策。

  包含政策性融资担保补助、绿色金融改革年度考核奖励、科技金融合作贷款贴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保险服务奖补、企业创新服务券、星级小微企业园奖补、电力需求响应补贴、智能化和节能化诊断补助、企业管理创新对标提升专项补助、产业推广补助等10项政策。

  (一)正文部分。落实八届市委常委会第55次会议要求,确保今年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率要达到80%,对申报类项目的兑现方式进行调整,除“统一申报”项目实行“统申统兑”外,其余项目实行“即申即享”,其中需要评审或审计的项目实行“即申即审即享”。同时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主体在享受政策时做了相应要求。

  (二)细则部分。根据狠抓企业梯度培育、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构建创新生态体系、推动企业数字转型、加快绿色节能降碳、打造良好产业生态等六项任务,对政策细则进行适当调整,新增6项,优化12项,取消/整合12项,最终形成“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3年版)47项。

  成长型小微企业奖补,调整优化情况:一是拓展奖补范围,增加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新上规奖补;二是鼓励企业月度升规,明确新设立工业企业投产当年升规的按亩均评价等级不低于B类享受政策。

  技改项目补助,调整优化情况:一是将技改项目、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项目进行统一,体现政策集成,防止项目多头申报;二是取消一般技改项目的竞争性分配方式;三是分段设置奖补最高限额。

  企业5G应用和云服务项目补助,调整优化情况:取消补助期限,调低奖补额度,从最高30万元降低到20万元。

  示范类制造业项目奖补,此项为新增政策,对列入省重大产业(制造业类)实施类项目的企业,给予奖励。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向上申报项目,对列入当年度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和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的,变原来的配套奖励方式为可叠加享受省、市级政策方式。

  企业扩容增效奖补,调整优化情况:鼓励更多企业扩容增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取消政策中“亩均税收较上年增长的”限制条件。

  科技攻关项目补助,调整优化情况:新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攻关专项,取消企业攻关项目。

  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补助,调整优化情况:奖补标准由原来统标5%调整为分类补助,存量2%,增量10%;单个企业补助最高额由200万元调到100万元。

  其他创新平台建设奖补,调整优化情况:删除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奖补,同时把省级企业研究院奖补标准由30万提高到50万。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调整优化情况:提升拓宽奖补范围,在奖补首次获得CMA证书机构基础上,对其新购置的检验检测设备予以一定补助。

  三首奖补,调整优化情况:将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奖补标准进行统一。

  其余特别重大创新平台引进项目奖补、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新产品/新技术奖补等14项政策未变化。

  数字化示范企业奖补,调整优化情况:提高省级“智能工厂”奖补标准;降低降低工业互联网平台奖补标准;取消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奖补。

  软件产品和资质奖补,调整优化情况:一是奖补标准下降,CMMI、ITSS等认证,由原来的一次性定额奖补,调整为按实际认证费用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一定额度的奖补,二是新增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IT服务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奖补。同时删除软件著作权奖补。

  工业软件成果奖补,此项为新增政策,鼓励工业软件(含工业APP)开发,形成软件产品并投入使用的,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绿色制造工程奖补,调整优化情况:删除市级绿色低碳工厂、节水型企业称号奖补;增加零碳(近零碳)工厂奖补;降低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和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称号奖补。

  空调负荷调控能力建设补助,此项为新增政策,对拥有独立用电户号的工商业用电主体,按照已安装调控设备的分体式空调数量进行补助。

  其余金融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贴息、碳账户贷款财政贴息、清洁能源应用项目补助等3项政策未变化。

  电力需求响应补贴,此项为新增政策,对有效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在获得省级响应补贴金额基础上给予补贴。

  企业管理创新对标提升专项补助,调整优化情况:对支持条件进行了明确,服务的市级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当年度星级评价达到三星及以上;同时奖补金额总数逐年退坡。

  产业推广补助,此项为新增政策,对会同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在衢州市本级召开全国性、全省性制造业产业大会等的企业或单位进行补助。

  其余政策性融资担保补助、政策性融资担保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保险服务奖补等6项政策未变化。

  另根据政策执行成效等实际情况,删除或移出企业技改地方综合贡献奖励、创新创业大赛奖补、示范应用场景奖补、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综合责任保险项目补助、工业企业破产管理人专项补助等5项政策。

  自2023年4月28日起正式实施。为尽快整合现有措施、资源、力量,并加快政策落实兑现,以集中集聚、精准高效政策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执行时间定为发布之日起实施。

  《“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3年版)》解读机关为“大科创”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