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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8-05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负责人谢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洋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本公司”或“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320,636,878股为基数(总股本2,355,500,851股,回购股份34,863,97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爱我家是全国领先的数字驱动居住服务平台运营商,基于二十余年的锐意进取,以专业、安全、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为支撑,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一站式的居住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我爱我家”相关商标被认定为不动产经纪行业全国驰名商标。公司主营业务包含房地产经纪服务(二手房、新房、租赁、海外)、住宅资产管理、商业资产运营及居住衍生业务等,覆盖北京、杭州、上海、南京、苏州、天津、太原、深圳等28个国内主要一、二线城市,以及芝加哥、多伦多、东京、大阪、迪拜等海外城市。截至目前,全国门店总量近4000家,员工总数近5万人。

  我爱我家以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驱动的数字化转型作为首要战略,重塑业务模式,从标准化到线上化,再到智能化,现已具备业内领先的地产经纪业务全价值链数字化运营、端到端闭环交付能力。公司在核心城市实现签约交易服务全线上化、贷款申请服务全线上化、租房业务流程全移动化、客户及业主服务自助化,同时实现经纪人学习成长和作业过程由机器人助手个性化赋能,可基于实时的客户画像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个性化服务。

  2020年,我爱我家IT团队获得计世传媒评选的中国年度杰出数字化团队,“i+经纪人”获得中国年度杰出数字化项目大奖。2021年3月举办的“鲸犀数字产业峰会”上,我爱我家作为新一代数字化代表企业,入选“产业升级年度十佳践行者”。

  在不久的将来,伴随数字化产品的全国推广,线上流量场景(官网、VR、私域流量及去中心化流量场景)和线下门店网络社区辐射体系将无缝衔接,持续创造大量有价值的数据,从而带来知识的快速迭代和对行业更深刻的洞察,为消费者和经纪人带来更高效率和更好体验,为我们的员工、客户、合伙伙伴、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我爱我家凭借优秀的经营表现与良好的行业代表性,先后入选深股通和深证成指样本股,富时罗素全球股票指数系列、标普道琼斯新兴市场全球基准指数A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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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我家自1998年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以来,逐渐发展并形成全国化布局、多元化协同的业务格局,为客户提供租房、购房、置业投资、房屋资产管理、海外资产配置、房屋资产养老等居住全生命周期服务,实现代理、经纪、估价、资产管理等房地产综合服务及房后衍生业务在内的全业务链融合。公司始终坚持有质量增长的经营策略,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健发展。

  公司是最早成立的全国性房地产中介服务连锁企业之一。二手房经纪业务包括二手房产买卖中介和房屋租赁中介服务,为业主和租房人提供信息、房源带看、交易条件谈判、签约到售后的一站式专业化服务。新房业务包括营销顾问、代理销售、渠道分销、渠道整合、电子商务等业务形式。公司海外业务运营品牌为“我爱我家海外”,主要在海外开展新房销售、二手房经纪、房屋资产管理等业务,为业主提供全球资产配置的境内外一站式服务。

  相寓始于集团自 2001 年开始的“房屋管家” 租赁业务,提供满足生活所需的多元租房产品与综合生活服务,是国内最早提供房屋资产管理服务与长租公寓服务的企业之一、租赁经营行业的先行者,业务覆盖含北京、杭州、上海、深圳、太原、苏州、天津等国内15个大中型城市。“相寓” 面向业主和租客定制了多种委托、装修、租住、家居产品和服务,打造相寓HOME、相寓ROOM、相寓PARK、相寓INN四大产品品牌,租住体验不断升级。相寓在创立之初便对运营流程的效率把控和数据的长期积累整合分析有着极高的要求,在多年的市场运作发展过程中一直保持良性稳健发展。经过长达20年的精心运营,相寓一直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相寓从产品更新、技术应用、智能化管理等方面不断探索耕耘,积累了宝贵的运营经验和大量的经营数据,从而为产品的更新迭代和后续服务体系营建上创造更大的广度和深度。

  公司拥有完整的商业资产管理产业链,运营产品涵盖社区购物中心、沿街商铺、步行街、写字楼等多种商业形态。公司旗下的商业资产运营品牌各具优势并形成有效互补:“昆百大”是具有超过60年经营历史的零售商业品牌,主要经营模式是对自持购物中心和受托商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蓝海购”是社区商业及商业公寓销售运营专业服务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不动产的产品价值、投资价值,形成不动产价值AI模型,为发展商、服务商提供开发、营销、投资等决策依据。拥有定位咨询、项目规划、产品设计、业态布局、运营优化及招商销售在内的全流程服务能力,已发展至长沙、上海、武汉、南京、石家庄、上海、西宁等全国10余个城市。

  随着平台化进程的有序推进,以及各项业务的深入融合,公司将更加充分发挥多种经营业态间的协同效应、资源共享、统筹运营,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品牌、技术、团队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具备强大的抵御单个细分市场的周期性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的稳定增长,形成公司的扩张合力。

  我爱我家城市门店数和经纪人数良性增长,区域市场已渐成规模优势,公司调整经营重心转向规模发展,自2020年四季度扩张提速,平台将连接更多的门店和经纪人,激发更大的网络效应。公司对居住服务产业持续进行深度的数字化升级改造,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二手房、新房、资产管理业务间的协同效应,优化用户体验、提升看房效率、增加房客匹配准确率。疫情期间,公司强化数据驱动业务,借助VR、AI等技术,推动线下业务向线上迁移,率先上线了经纪人线上培训、VR在线带看、线上签约等服务,从而带动获客效率的显著提升,推动线上成交占比持续增长。

  以客户居住全生命周期需求为核心,以二手房经纪业务为枢纽,围绕城市居住产业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探索全新发力点,丰富公司产品矩阵,尝试对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探索和创新,包含装修、软装饰、家居、艺术品等,延伸“美好居住”的多元场景。

  公司坚持聚焦主营业务,专注培养业务核心能力,提升业务专业度。二手业务通过发挥核心城市的资源优势,聚焦重点盘,建立了良好的社区关系,并保持良好的市场敏感度,不断抢占新的机会点和空白点;新房业务以门店分销为核心,利用精准海量的数据开展一二手联动,提高去化,增厚利润;相寓业务的需求量巨大,发展稳定、持续的分散式长租业务,并基于城市特点及区域特点灵活组合产品,保持了较高的出租率。不断增强的的专业能力逐渐形成公司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为公司业绩的长期增长提供了确定性。

  中国城镇化进程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进入存量房市场,存量房市场占整体房产交易额比例稳步提升。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推动的人口流向使得需求相对集中,存量房市场现阶段成交集中在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主要城市的客单价及需求支撑较强,公司业务长期精耕上述区域,市场匹配度高。

  近年来,二手经纪公司通过渠道优势大量切入新房销售市场,目前新房渠道渗透率约为30%。随着全国房地产经纪市场的日趋规范,三四线城市渠道销售将日渐成熟,一二线新增供应郊区化以及开发商对于快速去化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城市具备全国性品牌进驻的条件,新房渠道销售的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高。

  注:经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18年11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863,973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回购的股份属于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予以扣除。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因社区封闭等原因导致部分客户选择延后交易,公司一季度的经营受到了明显冲击;自二季度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需求快速释放,市场出现反弹,年末,新冠疫情出现反复,抑制了部分需求的释放,全年来看,市场交易整体后移,公司资管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房屋空置、停业和租金减免类举措阶段性的影响了公司利润,同时市场有较长的修复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交易金额(GTV)约400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7,494.4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60%;实现营业利润49,388.7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7.54%;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198.8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2.3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305.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30%;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012,374.31万元,较期初增长3.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8,234.30万元,较期初增长1.03%。

  2020年,公司各条业务线及职能部门主动采取多种应对措施,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重点推进线上化能力建设,陆续投产多项数字化、智能化工具,为市场反弹做好充足准备。

  年初“新冠”疫情肆虐全国,社区封闭与居家隔离等措施使得经纪业务在2月和3月成交受到明显影响,4月开始,随着市场逐渐复苏,业务运营回归常态,2020年集团二手总收入实现52.41亿元,同比下降8.36%,二手买卖成交单量约9.1万单,同比基本持平。公司凭借多年的市场精耕和品牌优势获得了更多的市场成交机会,重点城市市占率创阶段性新高。在以扩规模为先的指引下,2020年下半年有质量推进区域人店拓展计划,增配招募资源,扩大经纪人招募队伍,北京、上海、杭州、南京、苏州直营门店总数较上半年增长了2.4%。在平台战略的牵引下,强化直营体系对集团平台化战略的支撑力,公司加大直营管理经验向加盟线的输出,从逻辑到细节、从理念到实操,以及经验、案例分享,助力合作伙伴们的规模裂变,大大提升了加盟商的满意度和品牌吸引力。

  公司在扩规模的同时,坚持精细化运营、品质运营,公司顺应市场形势进行组织架构变革,提高组织绩效水平,提供工具与数据分析模型,辅助经纪人作业能力与运营效能提升,为提升房客资源匹配效率,实行房源分级管理,明确不同房源等级的基本管理要求。2021年,为保障经营目标有质量达成,二手房业务将继续发挥支撑作用。

  2020年,公司新房业务积极拥抱互联网,强化业务赋能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推动创新产品落地,发挥一二手联动优势,保持了业务利润贡献,报告期内,公司新房业务实现收入17.18亿元,同比下降9.82%,毛利率提升至22.86%,增长了3.11个百分点。

  公司营销总包类业务升级为V代业务,为城市公司新房资源入口的抢占、营收规模的提升提供助力。通过提升V代业务的项目数量,提高商业豪宅等高客单价产品的成交占比,新房渠道业务客单价从2019年的5.23万元提升至2020年的5.36万元,增幅2.6%。月均可售项目数量近2200个,同比去年提升9.4%,且与全国重点开发商均有合作,项目的广度及深度继续提升。一二手联动方面,2020年二、三、四季度门店月均新房带看渗透率、经纪人月均新房带看渗透率较去年同期分别提升了2.9%、12.2%,客户资源流动速度和转化效率进一步提升,协同效应凸显。2021年集团新房将继续坚持“有效率的发展,有质量的增速”,在保证业务品质及业务合理利润的同时,努力实现收入大步增长。

  海外分公司均立足于本地,自有经纪人团队,设立了本地服务网站,可为国内客户提供一系列落地服务,同时能为当地居民提供经纪服务。疫情期间,为保障业务通畅性,我们通过一对一专属服务、线上VR看房、远程在线直播、录播看房,远程交易过户支持等线上化手段,帮助客户顺利完成从咨询、看房、选房、交易到最终过户。2021年,公司将不断优化现有海外业务体系并持续探索新业务模式,打造国内最大规模的北美区域新房产品发布平台,推进东京、京都、马来、温哥华等区域加盟业务的落地。

  报告期内,相寓实现收入16.38亿元,同比下降12.48%,2020年在疫情影响的背景下,相寓凭借多年的管理经验、快速的反应机制、强大的IT系统、全面科学的业务监控指导,确保了相寓平稳发展。截至2020年年底,相寓在管规模23.6万套,全年出租率94.4%,保持行业内领跑地位。2020年相寓实现战略性突破,业务拓展至一线城市深圳,强化了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布局,同时,基于深圳市场特点,探索并确立新的资管产品模式——轻资产托管模式,为相寓城市拓张、规模增长及产品策略布局开创了全新发展空间。

  在数字化建设、业务线上化建设方面,实现相寓AMS系统与CBS系统的交互联动、数据互通;实现管理矩阵一体化,促进主营业务板块的协同串联和数据的价值转化;建设生活费用管理平台,实现端到端的生活费用线上化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效能。线上化建设方面,相寓线上产品群全面升级重装上线,重点提升用户体验、商机流转和客户转化,实现产品获客量提升78%。2021年相寓将聚焦于新模式深化、服务标准化深化以及IT赋能深化工作,业务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蓝海购为促进业务发展,加强核心城市核心地段的核心项目获取,报告期内相继成立了华南区域公司、西南区域公司,项目营销过程中,蓝海购团队与我爱我家各城市公司团队进行了良性的互动,做到了共享渠道资源,共享团队能力,营销协同能力得到提高。面对市场头部房企更趋集中,保证金上升,分销成本增加,蓝海购积极扩大项目获取的触达面,增加项目类别,不断探索新业务类型。2021年,蓝海购以强营销团队保障快速去化及利润管控,同时扩大资产收购、整买散售、资产旧改等业务类型,加大对上海业务布局。

  上半年,昆百大按照国家防疫要求暂停营业,期间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对商户实施租金减免,下半年发力经营,在有限的经营期内使各项目恢复至疫情前的经营水平,部分项目同比超去年同期。目前,昆百大运营项目8个,在管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自持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成为云南省内管理项目最多、运营面积最大的专业商业资管公司。2021年,昆百大将整合营销资源,向大规模阵地化营销模式转变,打造明星项目为品牌注入活力,重塑社会、行业、消费者、特别是新生代消费者对昆百大商业的认知。

  2020年,公司二手房核心业务系统持续完善升级,在北京公司持续深化使用基础上,在上海公司、天津公司完成整体升级换代。新版二手房核心系统深化精耕楼盘信息、细化房客源管理、持续完善合同/协议线上审批和签署能力,财务系统对接,全面提升业务管理能力和作业效率。同时陆续增加移动端作业功能和官网流量数据直接对接力度,实现官网,店面,移动端三端即时联动,大幅提升客户体验和经纪人体验。公司新房核心业务系统,在2020年完成分销业务全流程业务环节的优化迭代,实现对接财务全流程的业财一体化管理,并在北京,上海部署上线使用。从建立线索、立项、项目维护/上下架、客户信息维护、项目分销合同,到报备、带看、签约、报成交、发票、收付款、业绩分单各个环节步骤,实现严谨、准确、方便的管理。

  依托大数据、AI等技术,研发并投产了一系列智能化数字化工具,应用到了客户找房、经纪人作业和运营管理诸多场景中,不断提高服务的及时性和智能化,优化客户找房效率和服务体验。创新打造小爱聊天助手、培训助手等智能化工具。其中,小爱聊天助手基于自然语言理解、语义识别、实时推荐等多种技术,利用客户与经纪人聊天的实时数据、客户历史画像、公司积累的海量数据和相关知识库,构建了一套辅助经纪人与客户聊天交互的智能服务系统,作为经纪人的智能助理,助力经纪人与客户开展高效、专业、精准的沟通。目前,小爱聊天助手已经在北京、上海等6个城市上线应用,日均解析对线万次。培训助手作为经纪人的智能陪练助理,率先推出了“讲盘通关”等服务,帮助经纪人随时随地掌握楼盘信息,通过模拟训练、闯关等方式模拟经纪人与客户交互的场景,助力经纪人更好的掌握楼盘信息及相关知识,提升讲盘能力。以北京公司为例,服务上线余名经纪人累计有效闯关3万余人次。

  目前i+产品群,对内已打通二手、新房、交易金融多条业务线,支持直营、加盟、合伙多种模式,覆盖了线上流量场景、线下门店网络的社区辐射体系、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运营管理、跨区域跨品牌跨门店的高效联卖网络,以及标准化、流程化的城市线下履约交付体系(交易中心);支持并网的合作门店、合作品牌,从并网融合,到联卖、分账结算的合作网络闭环。报告期末,i+产品群已连接超过 5 万名外部经纪人,截至目前已突破 7.5 万名,其中付费用户已增至5000位。

  2020年,我爱我家网产品获客和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年度活跃用户总量达到1.28亿(较去年提升24.3%),为经纪人带来294万条商机量(较去年提升74%),为二手、租赁业务促成9.63万单的成交,成交佣金贡献占比达24.6%(较去年提升11%);自有流量逐年攀升,2020年月均MAU已达1067万,2020年同比2019年增长25%,2019年同比2018年增长15%,增长速度在加快;VR技术对商机转化的提升十分明显,近两年官网新增VR房源量分别为23万和49.2万套,VR房源占官网房源比分别为37.3%和58.4%,VR房源较非VR平均单套房源浏览量高出31%,平均单套房源带看量高出328%,截至目前,VR房源累计拍摄量达86.4万套。未来我爱我家会坚定不移地在自主渠道能力建设上持续投入,强化入口效应。

  公司从人才战略+业务赋能着手,不断完善培训体系,目前已完成2000余门课程的设计与推广,以达到适应长期发展战略,打造学习提升自我迭代的高绩效团队。公司自研人才培养系统——“繁星”,打通线上线下的学习场景,培养选拔优秀综合素质人才,2020年,繁星培训系统上线天成长培训计划——“星途计划”,以“游戏闯关”的方式进行趣味性学习,使用高效便捷的方式向员工传授交易过程中出现高频问题的解决办法,从内外双重视角提炼知识点,从而达到精准赋能的效果。此外,公司陆续推出了多款培训产品,例如覆盖城市经纪人、店经理、讲师等多系列人才培养的“TCT城市培训计划”, “集团讲师俱乐部”荣誉体系,“职享会”职能学习季,“爱家IT英才计划”等。

  报告期内 IT 团队占控股总部总人数超过 80%,未来还将继续上升。2020年,为更好地支撑公司平台化发展的需要,公司优化了IT部门组织架构,明确了产品线与业务方同步,从文化和组织上已经形成了与业务价值对齐的To C(消费者), ToB(行业机构)和 ToP(合作伙伴)的产品中心,各中心都形成了多个具备高效产出的敏捷研发产品制团队。IT产品按照企业架构(EA)原则设计,采用API组件化高效协同、弹性整合,研发过程由DevOps流水线支撑,保证质量、速度和安全,从而支持业务的快速创新。多数产品线已经实现每一周或每两周一迭代,每天可多次发版的能力。2021年,将进一步优化DevOps流水线,数据治理,大数据和AI的应用能力。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为了充分调动城市公司基层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我们于2020年4月启动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星辰计划(I期)”的筹备工作,激励范围锁定在城市公司店经理、区经理和区总监,通过对历史业绩贡献、团队培养成绩、司龄等指标的综合考量确定名单。6月29日,资金募集及专项产品组合完成设立;7月2日,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二级市场股票购买,规模3680万元,参加人员共计368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效地将员工和公司的利益相结合,让员工和企业在“共建共赢”的机制下,共享资本市场红利。

  我爱我家的行业开放平台,致力于推动建设平等、开放、高效的行业合作生态,2020年4月,我爱我家在加盟战略会上发布了“i+”模式。

  “i+”模式是以资源共享为前提,借力品牌知名度,依托系统保障、运营支持、资本合作以及衍生业务输出等强后台支持的双赢合作的全新模式, “i+”模式将充分考虑合作伙伴营收结构,通过各专业公司对加盟商进行有效赋能,助力合作品牌、合作门店实现数字化升级,最终推动行业服务的升级,为社会提供物美价廉的置业服务和安居体验。在合作模式上,充分结合加盟商发展需要,我爱我家将以加盟,联营,或者合伙等多种形式在全国布局新业务,在保证底线管理、保障核心逻辑的情况下,有原则的基础上可以给合作伙伴有一定的经营弹性。

  全国知名品牌、成功的直营基因、强大的系统闭环、资本合作以及完整的业务体系使“i+”加盟模式对加盟商极具吸引力,截止目前,我爱我家加盟业务已拓展至全国15个城市,包括南昌、长沙、青岛、东莞、武汉、呼和浩特、宿州、赤峰、成都、临汾、运城、大同、临沂、合肥、南宁,签约门店已超1300家。

  品牌焕新工作秉持兼顾传承与创新的理念,实现了品牌的年轻化、IP化,推出了吉祥物小象“吉祥”,此次升级旨在拉近集团与主力消费群体之间的距离,新的VI形象传承和延续了原logo的优点和寓意,顺应品牌发展规律和集团业务发展实际,更加扁平和简约,线年逐渐完成线上至线下的迭代工作,包括新VI标准全国各城市公司统一落实,完成核心VI应用的制作和周边延展,在品牌商城和电商平台落实7S标准,推广落地全新VI的使用。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经本公司2020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对相关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变化是对原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做出的分拆、增补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任何影响。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022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经本公司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026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共157家,其中本期新设14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1家、注销4家、转让1家、解除合作1家。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2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为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在董事长谢勇先生的主持下,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 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公司业务概要”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部分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7,494.4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60%;实现营业利润49,388.7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7.54%;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198.8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2.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977.0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6.5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305.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30%;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012,374.31万元,较期初增长3.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8,234.30万元,较期初增长1.03%。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1,988,782.13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455,860.97元,当年形成未分配利润299,532,921.16元,报告期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17,735,016.49元。

  经公司2008年6月27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自2008年6月1日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后,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为4,026,413.98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报告期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3,019,810.49元。截止2020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776,163,674.92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582,122,756.20元。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尚未变现暂不能进行分配。扣除上述因素影响后,合并报表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96,513,110.67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35,612,260.30元。

  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24,558,609.72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2,455,860.97元,母公司当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112,102,748.75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7,140,190.39元。本期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为1,739,000.00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期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1,304,250.00元。截止2020年末,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570,585,312.69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427,938,984.52元。剔除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影响后,母公司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10,798,498.75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9,201,205.87元。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情况、盈利水平、资本公积情况等因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要求,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方案为:以目前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320,636,878股为基数(总股本2,355,500,851股、回购股份34,863,97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13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168,279.41元,占合并报表本期可分配利润的10.17%,占母公司报表本期可分配利润的27.23%。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05,443,980.89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19,032,926.46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的形式,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所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满足公司出具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相关规定。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实现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购买之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经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6日和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9年5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北京我爱我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了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购”)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蓝海购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之交易对方中的业绩承诺方及补偿义务人谢照、黄磊、胡洋及湖南玖行企业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2019年1月1日起,蓝海购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15,000万元及24,000万元。若蓝海购业绩补偿年度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上述当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则业绩承诺方向北京我爱我家进行补偿。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承诺蓝海购业绩补偿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业绩承诺利润”),但该等实际净利润计算时不包含以下方面:

  (1)因北京我爱我家或北京我爱我家所在集团统筹,由蓝海购从北京我爱我家及子公司收取的信息系统使用费及产生的利润;

  (2)因前述事项(1)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补贴、税收返还等的任何形式的其他收入或利润;

  如蓝海购仅因自身业务经营纳税所得之税费返还产生的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收入,可以计入前述业绩承诺利润中。相应金额为当年蓝海购收到的全部返还金额扣除上述(2)中所列的收入及其他不属于蓝海购自身经营业务所产生的的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收入。

  为保证税费返还的规模性,仅当蓝海购账面实际收到的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金额累计达到1,500万元,相关蓝海购业务财政补贴及纳税返还收入才可以在当期一次性计入到前述业绩承诺利润中,在此之后,蓝海购新增收到的蓝海购业务纳税返还收入金额每年按照年度税费返还额实际计入当年业绩承诺利润中。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2019年度重大资产购买之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80299_A01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蓝海购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积净利润为17,539.16万元,已达到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数,完成率116.93%。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针对蓝海购上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编制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公司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亦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针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的议案》

  经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08年6月1日起,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

  为保证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合法有效取得,确保投资性房地产计量结果的合理与公允,本公司制定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价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该制度,2020年末,针对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百大新都会地下一层至地上五层商铺、悦尚西城A座写字楼和商铺、昆明走廊201个产权商铺、百大新天地商业购物中心地下二层至地上九层及新纪元广场地下一层的17个产权商铺、新西南广场地下二层至地上七层,公司聘请昆明风之铃市场调查与研究有限公司对相关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调查,并提供《昆明高新区办公物业与一环内、新都会片区商业物业情况调查报告》后,由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北京亚超评报字(2021)第A094号、A095号、A097号、A098号、A099号、A100号《资产评估报告》。百大新都会二层至五层及部分一层的商铺为2020年度新增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其评估价值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针对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建康路253号2单元607-620室、707-720室、807-820室(共42套)住宅用途房地产,公司委托南京康特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估价,并出具宁康房地估字(2021)第G0001号《房地产市场价值咨询报告》。针对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81弄41号201室住宅、浦东新区张杨路1515弄3号2501室住宅、闵行区虹井路618弄32号602室住宅、闵行区虹井路618弄32号601室住宅,公司委托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进行估价,并出具沪八达估字(2020)FD0193号、FD0194号、FD0195号、FD019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针对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祝路348、358、376、386号105室等65套店铺,公司委托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进行估价,并出具沪八达估字(2020)FA008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根据上述报告,本公司2020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242,678.33万元,剔除2020年度新增转入部分,本报告期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为402.64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1.98万元。公司财务管理部将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充分评估、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测试结果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5,580,166.20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66,455,945.96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538,937.39元、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26,421,201.48元、财务担保合同减值准备-143,942.87元、存货跌价准备1,108,824.24元,商誉减值准备 11,199,200.00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董事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信用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5,580,166.20元。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或薪酬2020年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的基础上,董事会对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董事谢勇先生、文彬先生、代文娟女士、郑小海先生、虞金晶女士、解萍女士回避表决,由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建军先生、陈苏勤女士、常明先生回避表决,由公司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中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12个月内新增债务融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拟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含现有债务到期归还后续借,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团借款、已经审批但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及其他债务型融资方式的融资总额)。上述新增债务融资增信方式包括以公司房产、土地等提供抵押,或通过应收款项等提供质押,或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形式。为提高决策效率,在上述新增债务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经营工作需要按步骤实施债务融资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债务融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董事会审批相关债务融资下一年度额度之日止。在债务融资及授权有效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1年度,基于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含现有债务到期归还后续借,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团借款、已经审批但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及其他债务型融资方式的融资总额)。因部分子公司的新增债务融资可能需要提供担保,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该等子公司业务需要及其担保需求,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8.6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4.4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4.2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资产抵押等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亦可将上述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其他新增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当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上述被担保子公司可基于自身的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最高担保金额范围内,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担保条件,并按各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要求出具相应的担保文件,约定具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融资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议案之日起至审议相关担保额度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40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至下一次投资额度审批或调整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40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到期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其中200,000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130,000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至审议相关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累计33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总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行为纳入本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总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投资总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基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58集团旗下的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瑞庭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的分子公司分别签订相关服务合同,采购网络端口或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预计2021年度采购和为其提供渠道销售服务金额为27,000万元。鉴于上述交易对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7,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28,234.30万元的2.63%,属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具体办理与上述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合同等事宜。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董事须回避表决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确认《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确认上述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赔偿请求及保险期间内总累计赔偿责任)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投保对象包含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26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安排如下: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董事会听取了独立董事提交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向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上述述职报告。

  上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包含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公司2020 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公司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事项、2021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内容详见本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25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在监事会主席葛欣女士的主持下,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所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相关规定。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核查和系统评估,并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认线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原则,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性、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 持续完善健全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比较全面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活动各个环节能够得到了合理控制,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及健康运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与现有公司架构是适宜的,执行是有效的,不存在不合理的重大缺陷。

  (2)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能够确保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控制、执行和监督的合规、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对经营风险起到相应的控制作用,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4)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控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评价意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持续健全与完善。今后,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公司仍应持续落实和完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持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总计为105,580,166.2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总计105,580,166.20元。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用于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总额度为40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至下一次投资额度审批或调整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400,000万元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到期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投资额度之日起至审议相关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投资总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针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保障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2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其中关于租赁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影响较大,但不会对公司的净资产、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并选择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27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

  经减值测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提取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5,580,166.20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公司2020年各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0年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5,580,166.20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66,455,945.96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538,937.39元、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26,421,201.48元、财务担保合同减值准备-143,942.87元、存货跌价准备1,108,824.24元,商誉减值准备 11,199,2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2020 年,本公司报告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0,768,030.91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5,687,915.05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538,937.39元、其他流动资产坏账准备26,421,201.48元及财务担保合同减值准备-143,942.87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2020 年末,本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否已有合同订单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成本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对存货进行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