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示范区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申报工作,现将贯标试点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两化融合基础条件好,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五)企业在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山西分平台()两化融合评估系统中进行周期性评估。
(六)优先支持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国家级贯标试点示范和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一)申报企业在“山西省工业云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在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资料的上传与填写。
(二)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表格要求撰写框架编写案例,内容应客观真实、全面具体、逻辑清晰,杜绝虚构和夸大,字数控制在9000字以内。
(三)申报企业于9月25日前将《2019年山西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书》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312办公室(龙盛街21号),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四)山西省工业云服务平台登录方式:百度搜索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首页右侧下端点击“工业云服务平台测试登录入口”——进入工业云服务平台首页,选择企业单位用户进行注册登录(已在工业云服务平台注册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山西省工业云服务平台网址:。
(一)申报企业于2019年9月30日前,在山西省工业云服务平台完成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申报资料上传。
(二)申报企业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山西省评估服务分平台()完成企业两化融合周期性评估工作,并将形成的自评估报告在工业云服务平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申报系统上进行资料上传。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山西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质量监督局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晋经信信息化字﹝2017﹞320号)的工作要求,2019年省工信厅将继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现将贯标试点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两化融合基础条件好,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六)优先支持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国家级贯标试点示范和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本次申报部通过“山西省工业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山西综改示范区及各市、县工信部门推荐审核也在工业云服务平台上进行。
(一)请各申报企业在“山西省工业云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在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资料的填写。
(二)请山西综改示范区和各市工信局组织本地区企业积极参与,指导企业在工业云服务平台上填写相关申报信息。
(三)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表格要求撰写框架(见附件2)编写案例,内容应客观真实、全面具体、逻辑清晰,杜绝虚构和夸大,字数控制在9000字以内。
(四)山西省工业云服务平台登录方式:百度搜索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首页右侧下端点击“工业云服务平台测试登录入口”---进入工业云服务平台首页,选择企业单位用户进行注册登录(已在工业云服务平台注册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山西省工业云服务平台网址:“”。
(一)请各申报企业于2019年9月30日前,在山西省工业云服务平台完成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申报资料上传。
(二)鉴于工业云服务平台即时申报即时审核的特点,请山西综改示范区和各市、县工信部门及时完成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在线日前完成。
(三)此次推荐申报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企业的指导,并对其两化融合工作给予支持。
(四)申报企业同时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山西省评估服务分平台(完成企业两化融合周期性评估诊断工作,并将开展评估所形成的自评估报告在工业云服务平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申报系统上进行资料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