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逸数码”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3,0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232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华林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君逸数码”,股票代码为“301172”。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8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33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31.33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6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58.027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13%。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303.9726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36.572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3.1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85.4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6.88%。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2,921.9726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934.0642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584.4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52.172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3.12%,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369.8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6.88%。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51523405%,有效申购倍数为3,975.77314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7月19日(T+2日)结束。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的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6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建投基金-共赢23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逸23号资管计划”)。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58.027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13%。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303.9726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3年7月11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55.4557万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05%。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98,321股,包销金额为6,213,396.93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64%。
2023年7月21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战略配售资金、网上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注:以上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包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若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发行手续费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