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有关规定,
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31日(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为保证证书发放高效有序,证书领取人需提前微信扫码预约领取时间并在预约时间段领取证书。
领取高企证书时,需一并提交领取人证明文件,否则不予受理,具体领取方式如下(二选一):
1.本单位员工自行领取证书。需出具单位介绍信(附件1),并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服务机构代领证书。需出具所有企业授权委托书(附件2),并附服务机构领取人介绍信(附件3)。服务机构在领取证书前至少提前一天将代领证书的企业信息(含企业名、证书编号等)汇总后发送至邮箱。
完成领取工作后企业需前往“湖北政务服务网”的高企认定申报系统,打印一份带有水印版本的完整纸质申报材料(2022年高企名单见附件4)。材料封面需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企业自行保存。纸质材料必须自行保存5年,以备科技部门随时抽查调取。
企业获得高企资格后,在其资格有限期内于每年3月底前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报送年度火炬统计年报、于5月底前报送高企发展情况报表。
注意: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报表的将被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高企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时,需于3个月内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变更信息,向区科创局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并汇总上报省科技厅处理。2023年分两批次受理变更材料,第一批截止时间为4月14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