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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7-04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以志创世界级农业科技与服务企业为使命,长远布局大农业产业,产业布局包括:饲料科技产业、养猪科技产业、作物科技产业、动保疫苗科技产业、农业互联网产业。当前公司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与服务产业链经营、种业科技与服务产业链经营。其中,生猪养殖与服务产业链经营包括种猪育种、生猪育肥、生猪饲料(猪前端料、乳猪料等)、动物疫苗和药品及产品的技术服务;种业科技与服务产业链经营包括玉米种业、水稻种业、植物农药和肥料、带有转基因生物技术性状的玉米、大豆等种子产品的科研等业务,以及产品的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2,807.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32%,营业利润-68,886.8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4.31%,利润总额-73,578.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6.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034.1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2.52%。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饲料科技产业和养猪科技产业。2021年,饲料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72.44%,生猪养殖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5.00%。种子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79%,兽药疫苗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12%。

  报告期内,公司饲料销售收入为2,269,475.90 万元,同比增长36.83%。饲料销售量为 589.59 万吨,同比增长26.47%,其中猪饲料457.56 万吨,同比增长39.76%;水产饲料42.51万吨,同比下降1.46%;反刍饲料57.45 万吨,同比增长21.44%;禽用饲料30.84万吨,同比下降34.97%。 对联营猪场的销售量为65.71万吨,剔除对联营猪场销售量后的对外销售量为523.88万吨,同比增长25.58%。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生猪销售数量为251.15 万头,同比增长129.04%;生猪销售收入469,882.55 万元,同比增长23.61%。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生猪存栏137.74 万头,同 比增长7.16%,其中基础母猪存栏11.05 万头,同比下降23.98%。

  报告期内,公司种子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79%,种子销售数量为2,393.84万公斤,同比增长25.98%;销售收入为56,062.48 万元,同比增长37.49%。水稻种子销售收入31,586.23 万元,同比增长19.91%;玉米种子销售收入22,873.53 万元,同比增长75.2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313.28 亿元,同比增长37.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0 亿元,上年同期为19.56亿元,同比下降122.52%,影响业绩的主要因素为:

  报告期内,生猪价格持续下跌,非洲猪瘟等疫病持续存在,养猪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报告期末,公司对存栏的生猪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养猪业务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饲料业务销量同比增长26.47%,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6.83%。公司发挥技术优势和综合服务能力,饲料业务利润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把握行业变革机遇,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技研发与创新服务,在高端研发人才、技术服务人员等方面加大投入,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费用的影响,期间费用同比增长。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

  目前公司主要有两种养猪模式,一是 “公司+生态农场模式” 。在“公司+生态农场”模式中,公司根据养殖产业链中各项资源配置情况,以委托养殖方式与生态农场主在养殖产业链中进行分工与合作。公司负责提供猪舍设计、猪苗、饲料、药物、疫苗以及全程技术支持和服务;生态农场主缴纳一定保证金并经公司验收合格后,在公司领取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物资,按公司标准进行饲养,达到上市日龄后,公司回收肉猪统一销售,并支付一定的代养费用。该模式兼顾了规模、效益和风险,公司通过适度控制合作农户的养殖规模,合理分散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优化区域布局,实现养殖与生态和谐发展,同时带动了当地的就业,促进乡村振兴。另一种是“自繁自养模式”,就是将种猪繁育、饲料生产、种苗生产、肉猪育肥等环节全程自养方式,使各养殖环节置于公司的严格控制之中,在规模效益、生产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严抓生物安全防控,抢抓基础管理工作,主要开展的工作如下:一是公司严抓生物安全防控,预防非瘟效果较好。公司通过与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在非洲猪瘟防控等方面取得了多项成果并应用到生产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种猪生产成绩恢复较快。在非洲猪瘟整体可控的前提下,抢抓基础管理工作,种猪生产成绩恢复到非洲猪瘟之前水平。三是严控肉猪养殖成本。随着公司严抓生产管理,种猪场生产成绩转好,仔猪成本降低,肉猪的生产成绩逐月提高,肉猪的生产成本逐步回归正常水平。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 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邵根伙先生现场参加会议,其他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王立彦、谯仕彦、李轩、韩一军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36)。

  《2021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指派来公司服务的审计人员,业务素质高,工作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地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22-03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22-038)。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22-039)。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21-040)。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21-041)。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22-042)。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世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次监事会记名投票的方式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7)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8)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朝学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闵丹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2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信永中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1年,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分子公司与黑龙江大北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北京农信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信互联”)及其分子公司发生猪只、饲料、兽药、疫苗等产品、商品交易业务,2021年发生交易金额合计为228,228.78万元。

  2022年公司预计与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农信互联及其分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9,042.54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邵根伙、张立忠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

  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未达到披露标准以及单独公告的关联交易业务未包含在上表中。

  黑龙江大北农成立于2015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74,4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立忠,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3号楼火炬欧亚大厦(世茂大道72号)A1903-A1905室,经营范围:食品流通;种畜禽生产经营;销售:饲料;养猪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饲料生产。

  截止2022年3月31日,黑龙江大北农总资产为354,027.98万元,净资产为99,410.11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64,070.38万元,净利润-5,251.27万元(以上为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

  农信互联成立于2003年09月16日,注册资本:33,435.428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薛素文,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7层1703号,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饲料、化肥、农药(不含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农业机械(除电子产品、服装等实体店);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农信互联总资产为144,830.36万元,净资产为95,937.91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217,308.92万元,净利润5,805.59万元(以上为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

  截止2022年3月31日,农信互联总资产为139,560.06万元,净资产为93,644.77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63,827.10万元,净利润-2,213.14万元(以上为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

  (1)本公司董事、总裁张立忠先生担任黑龙江大北农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并直接持有黑龙江大北农9.41%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与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发生的购销猪只、饲料、兽药、疫苗等业务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本公司董事长邵根伙先生曾担任农信互联的董事,并于2021年12月22日不再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农信互联及其分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及分子公司与农信互联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发生的购销交易等,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公司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同时考虑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对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农信互联及其分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与独立第三方相比,销售费用或采购成本大幅下降等因素。目前本公司与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分子公司、农信互联及其分子公司关联交易定价主要以成本加成价及市场价相结合的方法来定价。未来,当市场环境、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对定价方法作出合理调整,具体以双方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猪只、饲料、兽药、疫苗等产品、商品能够保证公司良好的销售渠道,增加公司销售收入;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猪只,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重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我们认线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查阅相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2022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及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40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调剂,公司拟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1日、2021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15亿元人民币,具体额度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调剂。公司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量逐渐加大,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40亿元人民币,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40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借款、融资租赁、采购履约担保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其中:

  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少于25亿元人民币的,可将该项部分剩余额度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可分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调剂。

  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等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④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上述14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担保,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范围内已经生效并正在执行的担保将计入本议案所述额度范围并继续占用上述14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直至该等担保履行完毕、期限届满。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另行做出决议的担保或者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的担保将不再占用上述授权额度。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无其他对外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公司、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不超过140亿元人民币,并同意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不超过140亿元人民币,并同意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1,606,414.06万元(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不超过1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按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净资产1,073,717.96万元计)的149.61%,实际担保余额为984,720.76万元(含对参股公司担保、对其他公司担保)。其中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24,721.33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逾期金额为0万元,子公司尚未消除担保责任的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3,484.51万元。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