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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 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操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3-05-28 阅读次数:

  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注意:原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所有企业和个人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等账户信息均已同步至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

  请直接用原有账号密码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法人登录窗口登录,再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后可以进入火炬中心科小企评价业务系统。

  科技型企业登记编号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至12月31日前有效。企业应按年度进行信息更新,从而取得新年度“登记编号”。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出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六)符合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的条件后,下面请企业对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对照《评价办法》,认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根据有关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研究开发费用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具体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此外,各地也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包括贷款贴息、无偿补助、科技创新券等,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精准支持。